安徽公布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合格企业名单(第六十三批)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市、县)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交运规〔2023〕7号)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交运函〔2020〕4 号)规定,现将第六十三批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合格企业名单(共3家)公布如下:
芜湖佰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大丝路物流(安徽)有限公司
安徽亨捷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