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18-09-26 1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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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除了统计分析外,系统为行业管理部门提供了试点企业资格确认和试点
期结束后评估的参考和手段。系统通过单据异常率提供无车承运业务真实性规范
性等监测。如:行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异常率确定一个试点门槛,对能接入系统
并且异常率一定期间内低于一定值的试点企业发放试点经营许可证;对试点结束
后,通过系统监测提供的异常率和业务量,帮助管理部门做出中止、延期或者通
过等决定提供依据。
答:会的,目前只是开启了 3 个监测规则,也就是能否提供完整的数据、车
辆是否具有营运资格、12 吨以上营运货车定位系统是否入网。近期还要开通车
辆定位数据、高速卡口数据比对等规则,逐步提高无车承运试点监测要求的准确
度。下一步我们还要和税务的系统联网,提供无车承运企业业务量,为税务部门
开票提供依据,实现监测业务量和开票量闭环,避免企业只是将有效数据上报。
答:每个省有个管理员账号,他可以给省、市、县各级管理部门分配操作员
帐号,但是目前权限是一样的。为加强安全管理,所有监管人员登陆系统都会有
手机短信提醒。
答:企业要对委托的运输业务进行管控,要求实际承运人的系统和无车承运
人系统实时对接,确保数据能管控的住;通过监测系统对承运的车辆进行资质和
入网率查询,不委托无资质的和未入网的车运输;已经发生运输业务了,要求
30 天内抓紧去办理入网或者营运手续。
答:针对异常情况,企业有 30 天的异常处理期,部监测平台会对每个月的
异常情况在本月末和次月末发布两个异常率统计,本月末显示基础异常率,次月
末显示校准后的异常率。
答:目前试点企业只能通过登录部监测平台查询本企业的异常情况。后续
国家物流信息平台将通过内嵌页面的方式为试点企业更便捷的查看方式;对于提
供反馈推送或相应的轮训查询接口的方式我们将在研究后确认是否加入此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