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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车承运人试点政策有哪些?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19-09-17 15:57:23

                        阅读量:951

无车承运人将会是大势所趋,将会占用更少的资源承运更多的货物,优化配置,所以国家不仅对无车承运人有一系列的优待,也有更多的要求,关于无车承运人试点政策有哪些?好伙伴整理如下:
 

一.定性考核。

(1)试点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经营管理规范、保险赔付机制以及对实际承运人运输全过程的安全监管等。

(2)试点期内,对在运营服务标准规范、税收、保险、物流金融、供应链互联等方面探索出成功经验,社会效益显著的试点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在试点考核期间,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试点期末考核记为不合格:

(3)被税务部门查处偷税、漏税,且拒不整改的;

(4)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5)实际承运人在业务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

(6)发生影响社会稳定或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事件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二.考核要求。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对辖区内试点企业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1.定量考核。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试点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为合格(以部监测平台统计数据为准):

(1)累计上传运单量不低于1万单;

(2)累计上传运单天数不低于60天;

(3)整合货运车辆数不少于300辆;

(4)完成运量不低于2万吨;

(5)上传运单平均接入异常率不高于5%;
 


三.无车承运人政策的发布

2016年9月1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交办运【2016】115号)。将无车承运人营改增相关政策落实到实处,规范试点企业纳税行为,强化税收监管,防范税收风险。
 
2017年3月1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车承运人试点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7】256号)。公布了全国283家无车承运企业作为试点企业。
 
2017年8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
 
随着无车承运试点政策的发布,点燃了物流行业在三方物流、园区、货代、车队、金融、冷链、干线、城配、多式联运等各个维度的创新升级。


 
四.政策内容

政策的核心内容:无车承运人是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突破资质原有的限制。你现在没有车也可以签运输合同,下一个你就是签另外一个合同,把你的业务真正转移到有车的人的手里,一张合同变成两张合同,要决定他的合法性。

政策的内容其实不是很确切,所谓的政策实际上是试点安排的意见。方案是:10-11 月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确定试点名单,县级主管部门合法道路运输许可证,12 月 - 明年年底为试点周期。
进行一年的试点然后再具体出什么政策,所以这个是试点的方案而不是无车承运人的政策。



五.意义

无车承运人的政策将是一个里程碑,对货运市场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1.降低了资产占有的地位,提升了责任担当的价值,有利于差异化竞争。

2.改变了企业的努力方向,强化投资与提升效率、风险控制的关系。

3.改变了资本的运行规律,提高资产利用率替代资产规模的扩张。

4.改变了监管方式,有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分工协作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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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束语

公路货运市场进入一个结构调整为主的发展时代,也是一个依赖技术、模式、服务创新的发展时代,以及分工合作更加深入的时代。

无车承运人的政策顺应了当前市场结构调整、快读变化的时代要求,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的深化,提升了分工中责任和风险控制的价值,是顺应我国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