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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大力支持网络货运发展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1-10-29 13:46:26

                        阅读量:66

南宁讯(韦胜珍 通讯员李铭辉 蒋广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规范我区网络货运经营,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2019年11月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指导我区网络货运发展,有效保障货车司机权益,确保我区货运行业安全稳定。

广西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大力支持网络货运发展

为推进我区网络货运又好又快发展,自2019年11月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先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贯彻落实<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广西网络货运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流程》等相关政策,并启动完成广西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监测系统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支持鼓励网络货运发展。此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过网络货运平台团购加油、团购保险等方式,降低货车司机运营成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利用网络平台为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平台注册的货车司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解决货车司机全国没时间开票的问题,帮助货主取得运输发票,增加增值税进项抵扣,提高平台对货源和货车司机的吸引力;规范网络货运平台管理,运用网络货运平台的金融支付功能,保证货车司机在完成每单运输业务后及时拿到运费,运费结算周期由原来10到30天缩短为1到2天,解决运费拖欠问题,保证货车司机的资金周转,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据了解,截至2020年9月底,我区八家网络货运平台共有注册货运司机200人,完成货运量4.02万吨,运费总额465.61万元。通过发挥网络货运平台的货源、技术优势,货运车辆利用率提高约50%,平均等货时间由1至2天缩短至8至10小时,货运司机月收入增加20%至30%,较传统货运降低交易成本6%至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