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1-12-09 1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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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发展至今,得益于国家政策支持,让网络货运这一新业态得以延续,同时也符合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降本增效的政策导向,今天好伙伴带大家一起来探寻黑龙江省关于网络货运平台税务返还政策内容。
(一)财政奖补
1.省、市(地)财政主管部门将本省注册落户的网络货运企业每年缴纳到省、市两级税收的增量部分,100%返还注册地县(区)人民政府。该政策为网络货运产业专项政策,与现行省级税收增量返还政策不重复执行。
2.2025年前(包括2025年),网络货运企业、网络平台企业缴纳税费省、市(地)分成部分,100%专项奖补注册地所在县(区)财政。2026年后,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另行制定政策。
3.奖补税种范围:网络货运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及代平台会员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二)交通服务
1.研发《黑龙江省网络货运专项奖补兑付系统》,实现专项奖补兑付的线上办理,推动交通运输、税务、财政等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闭环。
2. 简化网络货运企业审批流程。30—4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货运企业审批工作。
二、专项奖补兑付
(一)网络货运企业和网络平台企业注册地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季度提出专项奖补资金申请,经同级税务主管部门确认后,报省提升交通运输效能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核。
(三)为支持网络货运产业发展,省、市(地)、县(区)财政主管部门根据省提升交通运输效能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核结果,按季度拨付返还资金。
以上就是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支持网络货运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的税收返还政策,注意受政策对象为在该省注册落户、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的网络货运企业及在该省注册落户的网络货运数字产业园运营平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