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2-03-02 15: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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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资金实力雄厚,最好注册资本上百万;
2、交通厅要求的平台服务八项功能全部具备;
3、平台接入安徽省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数据合格率达标;
4、同时持有三级等保备案证明与ICP许可证;
6、公司无偷税漏税行为,征信记录良好;
5、安徽省交通厅要求的其他条件。
1、《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原件及复印件,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
2、网络货运平台服务功能符合《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要求的证明材料;
3、网络货运平台具备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的技术服务保障能力证明材料,能够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上传相关数据;
4、公安部门核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第三级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1、申报网络货运经营者向企业注册的合肥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网络货运线上能力材料(设区的市可向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
2、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请材料后,对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并于10日内将审核合格的材料报送至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3、线上服务能力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组织认定,认定合格的,开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或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布。
1、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相关材料上传至安徽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经县级(或市级)交通运输局确认提交后,省厅通过系统进行认定,网络货运经营者不再提供其他纸质认定材料;
2、申报时选择服务商要着眼于企业长远发展,而不是仅局限于开票,成都好伙伴技术实力雄厚,开发经验丰富,是最好的选择。
成都好伙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8年专注于网络货运平台技术开发,先后取得50余款软件著作权,拥有丰富的产品线,致力于解决物流全行业需求,已助力全国400余家企业转型升级网络货运,全国咨询热线∶400-888-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