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2-03-07 09: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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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企业为申报单位。
2、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负责人)。
4、平台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交互处理及全程跟踪记录等线上服务能力。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网络货运平台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1、《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
2、公安部核准颁发的《值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第三级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3、网络平台已经按照要求接入省级网络货运公共服务平台证明材料;
4、互联网物流信息服务平合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的采购或者租赁协议,服务器托管协议或互联网接入协议;
5、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6、平台服务功能符合《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要求的证明材料;
7、真实性声明;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管职责的机构提出申请;
2、县级机构向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提交网络货运经营者相关信息,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按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要求对其提供信息进行线上服务能力初步认定,认定合格的再报省交通运输厅,由省厅开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并在官网公示。
3、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管职责的机构凭《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依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向申请人颁发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给予许可。
获得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申请人,方可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向所在地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管职责的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资质登记查验制度等;
4、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合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1、湖南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信息化监测工作的通知》(湘运管货运发〔2021〕4号 )的要求,湖南企业平台在与省平台对接测试认证通过后,企业平台的数据标准要达到连续10天每天合格运单不少于10单或10天总合格运单数不少于200单,且接入异常率小于5%。否则平台不予通过审核。
2、在递交服务能力认定材料时必须准备齐全后,方可递交,更多申报细节可联系好伙伴进行咨询。
申报网络货运平台资质的费用 | |
公司费用 | 企业注册500元 |
备案费用 | 域名50元 |
办证费用 | 免费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三级等保 |
平台定制费用 | 按企业需求收费 |
平台培训费用 | 免费 |
线上服务认定答辨费用 | 免费 |
平台对接第三方费用 | 按第三方要求 |
申报方案费用 | 免费 |
数据联调费用 | 免费 |
纸质牌照费用 | 免费 |
平台后期维护升级费用 | 按年收费 |
于2020年5月中,在好伙伴的助力下,湖南花农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湖南株洲地区首张网络货运资质!
好伙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既是国内网络货运标杆企业,也是行业最具影响力的平台技术供应商。相比软件公司,更熟悉申报流程和产品需求。在资质申报上发挥对政策的了解优势,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快速拿下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