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2-03-07 09: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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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1 | 省交通运输厅《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无需填写,由省交通运输厅根据网络货运平台联调联试结果及区、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审核证明》为企业出具。 |
2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3 | 平台整合的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信息清单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4 | 平台整合的机动车辆行驶证信息清单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4 | 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明,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5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1、江苏网络道路货运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请表;
2、《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公司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一致,范围包含∶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原件及复印件;
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公司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4、系统主要功能说明(含系统功能截图)(截图和功能说明相对应,功能要符合《服务指南》中的功能要求);
5、办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申请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的,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线上能力申请材料。
(1)受理。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受理并报至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审核。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其中,数据需进入企业提供的系统功能查询帐号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核证明并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江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通知江苏省网络货运监测与服务平台技术支持单位,由其安排网络货运平台与江苏省监测与服务平台进行联调测试。
江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市级审核证明和联调测试结果出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合格的在江苏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布并反馈给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江苏网络货运平台资质申请价格 | |
公司费用 | 企业注册500元 |
备案费用 | 域名50元 |
办证费用 | 免费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三级等保 |
平台定制费用 | 按企业需求收费 |
平台培训费用 | 免费 |
线上服务认定答辨费用 | 免费 |
平台对接第三方费用 | 按第三方要求 |
申报方案费用 | 免费 |
数据联调费用 | 免费 |
纸质牌照费用 | 免费 |
平台后期维护升级费用 | 按年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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