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2-03-08 09: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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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2、《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复印件;
3、网络货运平台和面向实际承运人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的信息内容和服务功能的说明书;
4、申请接入江西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的申请文件(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材料);
1、《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需签注与原件无误并加盖公章),业务种类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
2、《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复印件(第三级及以上,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需签注与原件无误并加盖公章);
3、网络货运平台和面向实际承运人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的信息内容和服务功能的说明书。
4、申请接入江西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应当提交的申请文件,具体包括《网络平台接入申请函》、《网络平台接入登记表》、申请人授权委托书。
5、配合江西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数据的承诺书。内容包括对运单、资金流水、运输轨迹、服务评价、投诉处理等信息分类分户查询以及数据统计分析的能力。应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
1、《江西网络货运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2、《江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负责人身份证明。
5、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6、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件及其复印件。
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1、将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材料递交至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
2、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至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同时抄送至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3、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负责企业网络平台接入江西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及线上服务能力初步认定,初步认定结果报江西省厅,由江西省厅开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或在官网公示。
4、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符合要求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予以许可。
1、网络货运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经营许可;
2、江西外网络货运经营者在江西设立分公司的,流程基本和省内网络货运经营者申请的流程一样,提供所在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网络货运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证明材料,向江西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接入江西网络货运监测与服务系统。网络货运经营者分公司的相关运单数据,应由网络货运经营者统一按照要求,在收货人确认收货后,实时上传至江西省级网络货运监测与服务系统,同时注明分公司名称以及所属地区。但有一点不同的是需要提供总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
江西申报网络货运平台资质事项价格 | |
公司费用 | 企业注册500元 |
备案费用 | 域名50元 |
办证费用 | 0元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三级等保 |
平台定制费用 | 按企业需求收费 |
平台培训费用 | 0元 |
线上服务认定答辨费用 | 0元 |
平台对接第三方费用 | 按第三方要求 |
申报方案费用 | 0元 |
数据联调费用 | 0元 |
纸质牌照费用 | 0元 |
平台后期维护升级费用 | 按年收费 |
2020年好伙伴为江西怡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功获得网络货运资质!(以下牌照日期是根据《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好伙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资质申请以及平台搭建。其网络货运平台已满足省级监测平台所要求的八大功能要求,提供网络货运免费申请、税务辅导、指导运营、金融赋能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