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2-03-08 09: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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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P经营许可证通过审核;
2、网络安全三级等保评测合格;
3、平台的8大项功能符合交通运输厅要求;
4、公司法人征信记录良好,无不良违纪行为;
5、平台成功接入山东省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数据测评一切正常。
1、ICP许可证;
2、三级等保测评报告;
3、配合调查的承诺书;
4、企业营业执照;
5、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6、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1、企业在线上自主发起申请;
2、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的由济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总,于每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扫描件报山东省厅运输管理处;
4、山东省厅组织对上报的网络货运申请者相关信息进行线上服务能力认定;
5、认定合格的,开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并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省外网络货运经营者在山东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网络货运经营者在山东省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需获得山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其网络平台开展山东省的业务数据须接入山东省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好伙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历经18年技术和行业沉淀,有着成熟的网络货运平台系统开发经验,已助力全国400余家企业转型升级网络货运平台,合作伙伴遍布全国各地,服务质量获得客户一致好评,全国咨询热线∶400-888-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