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2-03-10 1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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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申请步骤
申请人应当将网络货运平台接入湖南省级网络货运公共服务平台,并向企业注册地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管职责的机构提交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
2、公安部核准颁发的《值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第三级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3、网络货运平台已经按照要求接入湖南省级网络货运公共服务平台证明材料;
4、互联网物流信息服务平合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的采购或者租赁协议,服务器托管协议或互联网接入协议;
5、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6、平台服务功能符合《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要求的证明材料;
7、真实性声明;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管职责的机构受理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后,按要求逐级上报至湖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湖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出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或在官网公示。
获得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申请人,方可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向所在地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管职责的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资质登记查验制度等;
4、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管职责的机构对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网络货运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贷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栏目中注明“网络货运”;对网络货运经营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