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2-03-11 09: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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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
2、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单位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需取得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相关材料)。
3、网络平台接入上海市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4、网络货运经营者采用投保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等措施,充分保障托运人合法权益。
5、企业具备健全的网络货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
(1)符合网络货运平台制度要求。
(2)满足以下实际承运人运输要求:
①严禁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实际承运人从事运输;
②严禁委托不具备资质的车辆从事运输;
③严禁承运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禁止运输的货物;
④严禁指使、强令实际承运人超限超载运输货物;
⑤严禁承运危险货物。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
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②应急管理制度;
③安全人员考核制度。
(4)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①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②信息使用管理制度;
③信息发布制度。
(5)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健全:
①信息审核制度;
②合同签订制度;
③运输过程监控制度;
④交付验收制度;
⑤运费结算制度;
⑥信息上传制度;
⑦保险理赔制度;
⑧投诉处理制度;
⑨信用评价制度;
⑩司机权益保护制度。
1、《上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原件(申请人自备,可找好伙伴)
2、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复印件
5、交通安全专职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申请人自备)
6、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承运人责任保险等托运人权益保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网络货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自备)
1、网络货运经营者首先向上海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物流(网络货运)分会提出线上服务功能认定申请。对符合网络货运功能认定要求的网络货运经营者,上海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物流(网络货运)分会将开具《网络货运经营者线上服务功能专家认定表》。
2、网络货运经营者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者线上服务功能专家认定表》之后,持该认定表向上海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信息科申请《网络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证明》。上海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信息科对符合接入要求的网络货运经营者,开具《网络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证明》。
3、网络货运经营者持《网络货运经营者线上服务功能专家认定表》、《网络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证明》、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三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等材料向上海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货运科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经认定合格的,开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4、网络货运经营者在取得《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后,向上海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递交网络货运经营许可申请,具体申请材料见上海申领网络货运平台资质申请材料。
1、所有的申请材料复印件,均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2、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提供符合规定形式并确保真实有效的材料。
办理地点:上海黄浦区打浦桥街道建国东路525号上海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巴士大厦一楼11-18号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及每月最后星期五下午除外)
1、上海公司注册费用500元
2、域名50元
3、按需求收费,平台系统定制价
4、0元平台使用培训
5、0元ICP备案
6、0元ICP许可证
7、0元协助平台三级等保测评
8、0元数据联调
9、第三方接口按第三方要求付费
10、0元申报方案
11、0元服务认定答辨
12、0元纸质牌照
13、后期维护升级按年付费
好伙伴作为专业的网络货运平台/无车承运人技术服务商,提供网络货运免费申报、税务辅导、指导运营、金融赋能等服务,将互联网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物流业,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使传统的业务流程和模式得到优化,目前已助力400+企业完成网络货运数字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