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2-03-16 09: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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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启动办理本市网络货运平合经营许可的通告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道路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研究,不断完善方案,将于近期正式启动办理本市网络货运平台经营许可工作。现将有关申办流程告知如下:
一、网络货运经营者首先向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物流(网络货运)分会提出线上服务功能认定申请。对符合网络货运功能认定要求的网络货运经营者,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物流(网络货运)分会将开具《网络货运经营者线上服务功能专家认定表》。
二、网络货运经营者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者线上服务功能专家认定表》之后,应持该认定表向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信息科申请《网络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证明》。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信息科对符合接入要求的网络货运经营者,开具《网络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证明》。
三、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持《网络货运经营者线上服务功能专家认定表》、《网络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证明》、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三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等材料向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货运科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经认定合格的,开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四、网络货运经营者在取得《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后,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递交网络货运经营许可申请,具体申请材料可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网站“一网通办”栏目中“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项的“网络货运”分项中查询(4月底正式上线)。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