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客服电话
400 888 0826
当前位置:主页 > 网络货运知识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申报流程及材料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2-03-30 10:24:58

                        阅读量:140

申请流程


(一)线上能力认定申请。


申请人应当将网络货运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公共服务平台,并向企业注册地市县负有道路运输监管职责的机构提交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


2、公安部门核准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三级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


3、网络平台已经按照要求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证明材料;


4、平台服务功能符合《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真实性声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申报流程及材料


(二)提交相关材料


各市县负有道路运输监管职责的机构受理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后,按要求上报至省道路运输局。


(三)出具能力认定结果


省道路运输局负责实施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出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或在官网公示,并抄送省交通运输厅。


(四)申请行政许可


获得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申请人,方可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向所在地市县负有道路运输监管职责的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驾驶员和车辆资质登记查验制度、托运人身份查验登记制度等;


4、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5、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发放经营许可


各市县负有道路运输监管职责的机构对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网络货运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栏目中注明“网络货运”;对网络货运经营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