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2-04-19 09: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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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西安市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解读:
加快建设辐射能力强大的立体化综合交通网络,打造多元化国际化开发开放平台,构建现代化产业支撑体系,营造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畅通资源要素流动,形成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协同发展新格局。
1、在西安市注册且接入省道路货物运输监管平台的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2、纳税地均在西安市;
3、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舆情发生;
4、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经营行为的条件和要求。
对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给予其所缴纳增值税35%的等额资金奖励。
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网络货运企业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行为,否则将追回已发奖励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注销其经营许可。
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政策在不同省、市、县均有所差异化,税收返还比例也不一样,好伙伴为企业部署专业网络货运平台,目前已和省交通、税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是集项目咨询、技术开发、实施培训、运营辅导为一体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一站式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