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2-11-17 14: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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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万亿级市场规模,我国公路网络货运行业已孕育出多家头部企业,各自通过不同的商业模式赋能行业、体现价值。各省市积极抢抓机遇发展网络货运,同时也迎来了政策、市场红利期,促进市场对物流资源及社会运力的整合,推动传统物流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相信有人会说网络货运平台运营模式靠谱吗?那今天好伙伴就来回答,并且进行网络货运平台运营模式盈利方式分析。
据《暂行办法》的规定,网络货运平台的运营基本模式为-网络货物运输由托运人、网络货运平台和实际承运人三方组成。网络货运平台并非提供居间撮合服务,其和托运方以及实际承运人之间各自建立直接的运输服务关系,网络货运平台公司收取托运方的运输费用,并开具相应的全额发票给托运方。网络货运平台和实际承运人之间形成独立的运输关系,并自行结算相应的运输费用。
下面来看主体:托运人、网络货运平台和实际承运人三方。
1、托运人
在《暂行办法》规定的运行模式下,托运人直接与网络货运平台签订运输合同。涉及到合同的权利义务等,资金结算和发票的开具等,均在托运人和网络货运平台公司之间直接发生。这也是网络货运平台公司可以直接开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托运人的原因所在。
2、网络货运平台
网络货运与传统的货运代理及货运经纪的业务模式不同,是网络货运经营者依托网络货运平台为托运人、实际承运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货源及动力信息,并对货源和车辆信息进行管理。网络货运经营者以名义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署运输合同,承担运输责任,同时需要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由平台支付运费,而非仅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网络货运平台并非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居间撮合服务,其对托运人而言,提供的系运输服务,负责对交易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及管理。但在实务中,网络货运平台的身份往往会产生异化,网络货运平台即可作为托运人又可作为平台方。
3、实际承运人
实际承运人,在网络货运中受网络货运平台的委托,负责实际货物的运输,即实际承运人和网络货运平台之间建立货物运输关系。而目前主要的实际承运人,系零散的货车司机。通过网络货运平台的优势,促进网络货物运输的发展,降低货物运输的成本,提高货物运输的效率。
根据好伙伴协助多家企业打造网络货运平台的经验来看,网络货运平台运营模式是靠谱的,是值得肯定与发展的。
1、调度优化,平台自身就是货主或货源的供给方,掌控着物流订单的分配权。
2、运力匹配,专注于货主与运力之间的有效匹配,是面向整体市场开放的,接受自然竞争的纯第三方企业。
3、多业务并行,盈利模式除车货匹配外,好伙伴还提供SaaS支持、申办资质、税务合规等多种物流服务。
4、金融服务,包括运费融资、消费金融、融资租借。通过三流合一,为网络货运平台运营所聚集的各类用户群体,提供借贷、保险、投资等金融服务。
5、后市场行车消费服务,包括为平台企业提供运费垫付,货主授信贷款,过路费垫资,ETC垫资等;采用分销模式为车辆提供周边加油及加气、汽车修理(轮胎销售)、车辆保险、润滑油等,形成更加便捷的车辆后市场服务,打造多元化盈利模式。
6、网络货运支持政策,国家先后通过三份文件确认了网络货运平台(无车承运人)在税务上的合法地位,进一步为货主、司机减负。
以上就是好伙伴汇总网络货运平台运营模式是否靠谱及网络货运平台运营模式盈利方式分析,相信还有更多伙伴有不同的看法,可同好伙伴一起探讨更多网络货运盈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