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2-12-01 16: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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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运营暂行办法全称《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文件中注明“ 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从2020年1月1日起,试点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办法》,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试点企业,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纳入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范围的经营者,可按照《办法》申请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
其中网络货运运营暂行办法第五条指出,网络货运经营者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卫星定位、人工智能等技术整合资源,应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共同配送等运输组织模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运输生产。鼓励组织新能源车辆、中置轴模块化汽车列车等标准化车辆运输。
网络货运平台经营条件是企业具备交通部门颁发的网络货运牌照,其须满足条件有:
1、申请人自备的申请表_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网络货运经营许可),好伙伴免费提供;
2、申请人自备的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好伙伴免费提供;
3、好伙伴协助企业进行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由交通部门核发该文件;
4、政府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对网络货运平台经营条件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对网络货运平台经营条件的申请不材料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具《补正通知书》。
3、对网络货运平台经营条件的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好伙伴建议大家要注意:企业一定要做好申请材料的万全准备,以免多耗费时间走不必要的弯路。
好伙伴18年专注物流信息化,是目前国内 唯一 一家超过18年以上的老牌正规物流平台供应商。近日,已助力全国23省(广西、内蒙、海南、湖南、四川、湖北、广东、河北、新疆等地)企业正式取得了网络货运资质。我们提供以下服务:
1)网络货运资质申报
2)网络货运平台系统部署
3)无船承运人系统部署
4)仓储配送系统部署
5)增值电信ICP、三级等保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