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2-12-21 15: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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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托互联网平台优化货源、运输资源配置,推动网络货运企业与工矿、大宗商品及运输服务等企业对接,引导更多工矿企业、大宗商品运输业务上平台交易,提升车、货平台交易比重。充分发挥网络货运资源集聚等优势,全国多部门鼓励网络货运企业开展中短途、绿色农产品及城市配送等小散货物运输,下面来看多部门支持网络货运的意义及网络货运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近几年,各省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完善金融信贷支持,鼓励各地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支持网络货运行业发展。对货运司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由货运司机按规定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多项强化政策支持、提升服务水平、引导创新发展、强化协同监管的“硬核”举措。
同时各省市优化网络货运企业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流程,推行电子材料线上流转,实现申报、审核和上报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省大数据平台,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税务等部门(行业)数据互联互通、归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利用,为减少司机和车辆注册认证环节及程序、实现货运业务“一网通办”等提供数据支撑。
由此可见,多部门对网络货运的肯定及前景发展是很看好的。
1、规范物流市场,加速资源的整合
网络货运是建立在互联网的基础上,有着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网络货运可以更好的规范物流企业的收发货,更加智能化,所有的运输信息都一目了然,减轻了管理的时间,加快了企业的效率。
2、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实现降本增效
网络货运平台可助推企业发展成为线下货运运输组织与线上平台化数据运营相结合的复合型企业。实现物流业务的线上化,去中间化和扁平化,缩短交易流程和环节,降低层层转包的成本,实现物流企业数字化的转型与升级,最终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3、降低企业涉税风险
在政策层面,国税 2017 年第 30 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网络货运企业可以为会员车辆就实际运输业务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就实际产生的相关增值税成本项目进行抵扣,不再局限于自有车辆承运自身业务的开票局限,同时规避了租赁模式和转包模式,完美将车辆与业务进行了关联,大大降低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问题。
从税总函(2019)405 号文件可以了解到,网络货运平台可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9% 的增值税税率给货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一步解决了交通运输业增值税虚开的风险问题。除此之外,网络货运企业还可以为符合要求的会员车辆代开征收率为 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方面,解决了实际承运人因为个人的身份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使得增值税形成了完美闭环,同时实际承运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也找到了有效途径;另一方面,节省了实际承运人去税务局开票的麻烦,给双方都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从深层上来说,网络货运还解决了货主、运输企业两者之间销项、进项的问题,对物流行业起到降本增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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