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3-02-02 15: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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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交运函〔2020〕4号)要求,现将第三十一批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合格企业名单(共18家)公布如下:
芜湖物恒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集运通(阜阳)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朵芸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峰凡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泾县交实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电氢智运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托我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芜湖瞬配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劲马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港隆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顾通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莆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安庆货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来途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化亿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坤联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众顺达(安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云中驿物流有限公司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