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3-03-03 15:52:10
阅读量:348
根据《关于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作流程的通知》,申请网络货运经营许可的相关程序及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目前,网络货运审批局均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受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人问无车承运人需要备案吗?无车承运人分公司如何备案,下面好伙伴来详细解答以上问题。
需要, 无车承运人现改名为“网络货运”,按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明确了无车承运人备案要求。无车承运人经营企业设立分公司,各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按照《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设立分公司备案程序等相关要求进行操作,经核实无车承运人经营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并满足相关要求的,应当予以报备,在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分支机构”栏中予以注明,向分公司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出具《网络货运经营企业分公司备案证明》,向总公司所在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关于同意XXXX设立分公司的复函》。
若无车承运人在区域范围成立分公司 ,需到设立地的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登记 ,报送以下资料 :
1、《网络货运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登记表》;
2、请提供分支机构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要对备案进行办理,需要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5、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联系好伙伴客服免费获取材料;
6、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如果区域外的无车承运人经营者想要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开设分公司 ,那么必须要提供总公司的《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证 》和副本 ,并且确保分公司具备线上服务的能力-好伙伴可协助。在设立分公司时,必须留存总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并向总公司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书面告知 。
在获得所在区域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确认后,分公司需要作为独立法律实体 ,实时将分公司完成的业务数据传输至省级监测平台 。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共用一款APP,那么分公司需要使用自身的企业代码 和APP安全码来上传驾驶员的位置信息 。
企业获得无车承运人资质后,意味着,企业可以合法合规的运营自己的无车承运人平台。好伙伴为物流企业打造了网络货运转型的绿色通道。帮助企业降低与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门槛 , 提供牌照申领、运营指导、财税扶持等 " 一站式 " 服务 , 好伙伴也因此收获了很多企业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