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3-05-08 15: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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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加快推动山东省网络货运发展。山东省厅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奖补政策,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通过建设网络货运信息监测服务系统平台,打通交通、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通道 。那么山东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条件有哪些。
1.受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2.审查:对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进行文审,审查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对接山东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3.决定:对申请人网络平台与山东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完成系统联调测试、实现有效接入,并取得《联调接入证明》的,向申请人出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4.送达:按时办结,向申请人出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并在山东交通运输厅官网上予以公示。
5.取得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企业所在地的交通部门)。
1、与好伙伴达成合作协议,部署山东省企业专属的网络货运平台。
2、山东省企业专属的网络货运平台接入山东省监测平台。
3、企业上传数据测试通过后,登录系统提交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请,并向山东各市县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提交纸质材料。
4、山东各市县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登录系统核查企业接入信息并审核纸质材料,如果审核通过,则提交到山东省道路运输局进行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审批。
5、企业凭借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并向山东各市县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提交其他规定要求的材料,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数据的承诺书。内容包括对运单、资金流水、运输轨迹、服务评价、投诉处理等信息分类分户查询以及数据统计分析的能力;应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
1、复印件需盖上申请人印章;
2、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的,必须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要求,并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交互处理及全程跟踪记录等线上服务能力。
山东建设完成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并开展了对申报企业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好伙伴为物流企业实现申报网络货运资质、快速拿下许可证牌照、为其提供一整套合规的网络货运系统,为传统物流货运转型升级提供网络货运资质申请、系统建设、平台运营、税务咨询以及基于大数据的保险、供应链金融、油气轮胎汽配集采等平台经营增值服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