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3-07-07 15: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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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无车承运人经营需要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按照《暂行办法》和《服务指南》的要求,通过线上服务能力认定。那么黑龙江无车承运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1、《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业务种类包含但不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涵盖黑龙江省;
2、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测试报告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单位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
3、好伙伴撰写黑龙江省的无车承运人平台和面向实际承运人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的信息内容和服务功能材料。
4、网络平台注册的车辆和驾驶员相关证件: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及其复印件,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只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及复印件);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
5、拟聘用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的,应当提交拟聘用承诺书,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80天;已聘用的应当提交其专职安全生产人员证件及其复印件;
1、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流程。线上服务能力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2、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流程。向所在地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提出申请。
1、无车承运人经营者设立黑龙江省子公司的,当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及本通知规定向黑龙江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申请经营许可。
2、无车承运人经营者在黑龙江省内设立分公司的,当向黑龙江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报备。
以上内容汇总了黑龙江无车承运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报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更多无车承运人(网络货运)知识可找好伙伴,基于多年来对物流行业的理解,旗下研发无车承运人/网络货运平台支持多种业务模式,以满足多企业运营模式,更有申报申办资质、税务合规等多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