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3-08-07 16:01:46
阅读量:412
为着力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闽清县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经研究,制定《闽清县产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措施》。
1、在闽清县范围内依法注册。
2、在闽清县登记纳税。
3、符合产业发展需求且实现入库纳统的企业。
1、对年度实际开票营业额≥5000万元但<5.5亿元的,按不超过其实际开票营业额的4%给予奖励,该项奖励不超过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的80%;
2、对年度实际开票营业额≥5.5亿元的,按不超过其实际开票营业额的5%给予奖励,该项奖励不超过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的90%。
享受本措施的企业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政策及法律法规,按要求及时报送企业销售(营业)额情况等各项数据报表和相关材料,如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奖励或补贴的,予以取消扶持奖励,并追回相关奖励款。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网络货运平台税收政策优势凸显,给税务筹划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好伙伴网络货运平台服务商研发专属平台,满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三个指南,为企业提供闽清网络货运免费申报、技术支持、生态圈对接、运营帮扶、省部级监测平台无缝对接等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