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3-09-13 16: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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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全力支持合肥市总部企业做大做强,着力提升发展质量效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合肥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1、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不享受政策各条款。
2、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合肥市区域内注册。
3、主体税种在合肥市缴纳。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对综合性物流平台给予“一事一议”资金支持。对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支持内陆港、航空港、水运港等发展。对企业新建(购置)、改造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车辆、终端冷藏设备等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对营业收入超3亿元的4A级以上物流企业、四星级以上冷链物流企业、5A级网络货运企业,获批当年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2023年1月1日-2025年1月1日。
好伙伴作为网络货运平台技术服务商,拥有4000+物流企业系统开发经验,底蕴深厚,技术过硬,能够为数字化转型提供强力有的平台和后续的技术保障。提供网络货运免费申报、指导运营、金融赋能等服务,将互联网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物流业,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使传统的业务流程和模式得到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