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3-11-17 14:52:11
阅读量:323
为推动全市物流业降本增效,根据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动网络货运产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内交发〔2023〕4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通辽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支持范围为注册地和纳税地在通辽市。
2、取得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正常开展业务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
4、在通辽市设立总部或子公司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其中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运输业务起讫点一端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
1、用好自治区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倾斜政策,依据《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动网络货运产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内交发〔2023〕498号),将自治区下达我市的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参照自治区设立我市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进行奖励,具体扶持奖励资金由交通、税务、财政等部门组成审核组进行核算。
2、税务部门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为个体司机汇总代开1%增值税普通发票(司机月收入低于10万元免征1%增值税,即等同于0税率普票),解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问题,提高平台办理司机税务流程的便利度。
符合条件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以每2个月为一周期,于首月5日前向注册地交通运输局提出奖励资金申请。
2023年9月15日-2026年9月15日(试行3年)。在试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企业除享受本优惠政策外,均可享受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及项目落户地方相关扶持政策,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政策。
网络货运平台资质申请过程中,会涉及多个事项,也会有多个费用,包括平台搭建、ICP证、三级等保、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数据联调、纸质牌照等地方都会涉及到费用。好伙伴具有数十名资深技术人员,还有成熟稳定的售后团队,全力为全国的物流企业提供网络货运业务系统,协助网络货运经营许可申请资质,多地区奖励扶持政策解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