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3-12-13 15: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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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生效,标志着物流行业正式进入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网络货运)的新阶段。可见传统物流行业转型升级已是大势所趋,那么河北如何申请网络货运平台?好伙伴来解答并附上网络货运平台政策优势分析。
按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简称“网络货运”)管理工作的安排,依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交办运函〔2019〕1391号)》和《河北省交通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交运〔2020〕165号)的规定,河北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对提交网络货运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请的企业必须进行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其条件如下:
1、河北省范围内注册的企业才能申报。
2、平台系统具有信息发布、线上交易、全程监控、金融支付、咨询投诉、在线评价、查询统计、数据调取功能八项基本功能。
3、好伙伴编制网络货运平台功能说明文件。
4、企业登陆平台接入河北省监测系统。
5、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6、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7、省外网络货运经营者在本省设立分支机构的,需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单位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纳入代开试点的网络货运企业,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批准,可为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须注册为该平台会员)撮合代开3%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
《河北省加快现代物流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指出,对投资建设具有统仓统配功能、能够提高物流设施利用效率的第三方公共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在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上给予优惠。鼓励数字物流园区和绿色物流设施建设,发展网络货运等“智运”物流综合服务,支持市、县(市、区)给予建设运营费用减免等政策优惠,确保园区内物流企业综合费率不高于周边省份。
河北拥有雄厚的产业基础和完善的交通设施体系,具有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业得天独厚的条件,尤其在公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河北具有很大的先天优势,网络货运作为河北省网络货运行业的重点培育对象,以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为支撑,保证税收、油品、保险、金融等相关业务在河北落地,形成集聚效应,形成千亿级的世界一流智慧物流平台,将带动我省生产制造业、商贸企业等多产业协同发展。
合作共赢、资源共享已然是大势所趋,网络货运让货运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也将成为未来物流市场的主体模式。好伙伴作为国内首家网络货运服务商,旗下研发满足交通厅要求的网络货运平台,并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申报服务,对物流行业赋能、为用户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