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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支持网络货运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原文)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3-12-22 15:14:27

                        阅读量:399

为推进《长春市支持网络货运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流通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支持网络货运企业做大做强,特制定以下支持措施。


长春市二道区支持网络货运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原文)


1.对2023年以前(含2023年)在我区注册落户、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许可、接入长春市交通监管平台的网络货运企业,按照《长春市支持网络货运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扶持期限,将上级对区级的奖补资金、区级新增贡献的95%作为产业引导资金,用于支持网络货运企业发展,按企业新增贡献情况给予支持。


2.鼓励网络货运企业自主研发网络货运智能化操作系统、监管系统等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强物流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区级相关产业引导资金优先给予扶持。


3.在网络货运企业办公场所、用地、贷款融资等方面予以支持。积极帮助企业争取省、市相关扶持资金,用于互联网平台产业发展。


4.区发改局牵头,税务、财政等部门全力配合,加快推进政策落地见效。区税务局、区审计局依法予以监管、监督。各相关属地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对支持对象违反法律法规取得奖励的,及时采取措施,依法给予追回。


本措施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止,执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附件:《二道区支持网络货运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兑现流程



附件:


《二道区支持网络货运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兑现流程


  为快速推进《二道区支持网络货运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地见效,增强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措施引导激励作用,现制定本流程。


一、申请发放流程


(一)企业申请。由网络货运企业向所在属地提出资金申请并提供相应申请资金额度凭证。


(二)属地初审。所在属地对企业提供凭证等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向区发改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三)部门复审。区发改局会同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对企业申请金额进行审核后,以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名义联合行文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申请市级奖补资金,同步向区政府申请区级奖补资金。


(四)拨付兑现。市级奖补资金到位后,由区财政局按照资金发放流程及时将市区两级产业引导资金拨付至企业所在属地单位账户;属地单位收到产业引导资金后第一时间拨付至申请企业。


二、产业引导资金申请事宜


产业引导资金分次申请,单次所申请上级、区级奖补资金到位后,及时完成兑现企业产业引导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