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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系统优势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3-12-26 15:43:15

                        阅读量:366

网络货运对促进宁夏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持续提升网络货运集约高效、稳定可靠的服务能力,大力支持平台企业依法经营、提质创新的发展举措,那么宁夏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系统优势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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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宁夏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系统优势

(一)宁夏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的地理优势


为有效缓解宁夏道路货运行业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不匹配等问题,助力产业经济降本增效,以网络货运集约高效创新发展更好地激发、释放我区道路货运市场活力,宁夏交通运输局积极支持全自治区道路货运企业加强平台建设,协助企业做好网络货运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报工作。目前,石嘴山晟晏集团星月安顺运输公司已通过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成为石嘴山市首家通过评审的企业,具备信息发布、网上交易、全程监控、金融支付、咨询投诉、在线评价、査询统计、数据调取等功能, 标志着宁夏自治区传统物流向“互联网 + ”高效物流转型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二)宁夏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税收优势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由市税务部门牵头,加强与省级税务部门衔接,明确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试点企业(以下简称为“试点企业”)申报流程和条件,配合指导相关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申报试点企业,为其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


2、、试点企业接受会员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第55号)的相关规定,代会员向试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但试点企业不得通过其平台为会员代开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3、试点企业按照《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主管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依法履行代征义务,并按月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代缴税款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试点企业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收入不属于试点企业的增值税应税收入,无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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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宁夏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找哪部门申请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等规定,由市交通局进一步优化网络货运管理流程,配合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做好经营申请,及时办理许可业务。积极与自治区交通部门对接,指导企业完善运营平台服务功能,与自治区级网络货运信息平台监测系统有效对接,配合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向税务部门传输监测系统有关信息数据,方便税务部门核查信息,做好相关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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