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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税收优惠政策及解读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4-01-12 14:39:26

                        阅读量:323

一、潜江市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税收优惠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推动潜江市物流产业信息化、专业化、差异化、园区化、智能化发展,加快建设江汉平原区域性物流中心,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潜江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潜江市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税收优惠政策及解读

二、潜江市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税收优惠政策申报对象

1、企业注册于潜江市。


2、依法纳税,无违法记录。


3、获得道路运输许可证,范围网络货运。

三、潜江市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税收优惠政策

1、对入驻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达30家以上或年缴纳税收4000万元以上的网络货运运营服务管理公司,采取“一事一议”政策。


2、对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已评定和新评定为国家2A、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40万元、50万元、60万元,后续晋级只奖补差额。


3、被认定为我市物流园区(入园物流企业不少于50家)的,以上年度产生地方财力为基数,园区物流企业产生地方财力增长不低于15%的,按照园区管理运营企业产生地方财力的95%给予奖励,且每新增1家规上企业奖励园区1万元;重点规上物流企业以上年度产生地方财力为基数,产生地方财力增长不低于10%的,且未在物流园区享受有关财税政策的,按照新增地方财力的70%给予奖励;对以冷链配送(专用冷链车辆)为主的规上物流企业,以上年度产生地方财力为基数,产生地方财力增长不低于10%的,且未在物流园区享受有关财税政策的,按照产生地方财力的95%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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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潜江市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税收优惠政策注意事项

相关支持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五、潜江市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税收优惠时间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2022年7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六、潜江市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服务商

要享受潜江市网络货运税收政策就必须申报网络货运资质,但首要条件是要有平台,也要有符合《指南》要求的线上服务能力的网络货运平台,选择符合要求且好用的平台找好伙伴。目前已有480+企业凭借由好伙伴提供的完善稳定的网络货运平台及运营服务,为物流企业提供了网络货运系统搭建、免费资质申报、平台运营指导于一体的全方位网络货运服务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