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4-03-18 15: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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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印发河南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规定了洛阳网络货运的资质条件要求:
1、企业注册于洛阳;
2、具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
3、无任何违规违法记录;
4、获得河南通信管理局办理的ICP证书。
5、等保备案。
6、与好伙伴携手合作,打造专属企业符合自身发展的网络货运平台。
根据河南《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办理工作流程》,其洛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材料要求有:
1、网络货运平台和面向实际承运人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的信息内容和服务功能。
2、河南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和省交通通信中心对初审合格的网络货运平台进行对接测试。
3、阐述网络货运平台(网站、移动客户端或业务系统)上线时间,已有的注册司机、车辆数量情况,计划推广手段。
4、阐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包括拟从事网络货运业务的服务器的采购或者租赁协议,服务器托管协议或互联网接入协议,服务器机房地址、接入地址、IP地址、用途分工等情况说明。
5、阐述平台软硬件及最大处理能力、数据库最大存储能力情况。
6、进行等保备案,获得等保证明及报告。
7、洛阳企业网络货运平台未来的运营规划。
1、河南网络平台道路经营申请表原件+复印件。
2、洛阳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通过河南专家对网络货运平台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并获得合规名单。
5、准备具备8功能9流程的答辩PPT演示文稿,便于专家答辩。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1、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三个《指南》和《河南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豫交规〔2019〕2号)受理、审查申领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线上服务能力材料,有关证明复印件应核对原件,审查合格后上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深入了解企业情况,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开展核查,并将相关核查结果上报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3、省级审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系统对接情况,经厅内研究,作出认定或不予认定的决定。对审核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研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公布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后按规定开展许可工作,同时将许可企业信息抄送同级税务部门。
4、对本意见印发前已受理的申请,相关申请人提出补充申请材料的、企业获得网络货运资质后运营过程中更换平台的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
1、洛阳公司注册费用500元
2、0元购买域名
3、按需求收费,平台系统定制价
4、0元平台使用培训
5、0元ICP备案
6、0元ICP许可证
7、0元协助平台三级等保测评
8、0元数据联调
9、第三方接口按第三方要求付费
10、0元申报方案
11、0元服务认定答辨
12、0元纸质牌照
13、后期维护升级按年付费
好伙伴研发的网络货运SAAS平台,已成熟对接运政、车辆轨迹、银行、油气、劳务运输、保险等平台接口,于2017年国内首家推出网络货运专项服务,提供国内最专业、最完整的申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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