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4-04-01 16:07:46
阅读量:248
山东省成立网络货运专委会,作为网络货运行业发展研究的前沿阵地,专委会积极推动网络货运发展模式创新,打造团结、强健、互补、共赢的利益共同体,滨州网络货运平台资质要求有:
1.滨州企业取得相应的资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三级信息系统安全的备案证明。
2.与好伙伴携手,打造专属滨州企业的网络货运平台。
3.符合网络货运经营者线上服务能力,按规定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出具单位初审意见,及时将该单位申报材料提报上级管理部门。
网络货运经营者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注册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滨州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滨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件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滨州网络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提交以下材料:
1.《网络货运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登记表》;
2.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备案登记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5.分公司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
6.依相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省外网络货运经营者在山东省设立分公司的,应提供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副本,并达到本细则规定的线上服务能力要求。
企业向滨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网络货运)申请。按照规定程序,该项业务审批必须经过企业所在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查并逐级提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总,再提报省厅运输管理处,通过各级审查合格,才能取得该企业网络货运线上能力认定结果。
所有物流企业都有资格申办网络货运平台的经营许可;但前提条件中有两个证件必不可少,即ICP与网络信息三级安全认证。滨州网络货运申报找好伙伴,好伙伴网络货运平台功能包括进行信息发布、线上交易、全程监控、金融支付、咨询投诉、在线评价、查询统计、数据调取等,多场景满足物流企业运营落地,能够为数字化转型提供强力有的平台和后续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