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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报指南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4-04-02 16:07:42

                        阅读量:377

一、兰陵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符合条件

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遒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同时,结合山东省实际,网络货运平台资质申报按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规定执行。


兰陵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报指南


1、其中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单位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经营分类为信息服务业务(ICP)或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EDI),业务覆盖范围至少包括山东省;省外网络货运经营者在山东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取得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单位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名称一致)


3、部署属于兰陵企业的网络货运平台,与好伙伴签署合同,72小时快速部署满足《指南》要求的平台功能。


4、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5、《道路货物运输申请表》。


6、授权委托书。


7、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8、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二、兰陵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请流程

1、初审: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初步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材料补正:经审查,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的五日内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 经审核属于不予受理情形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兰陵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报指南

三、兰陵区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报注意事项

按照管理办法及指南规定,网络货运经营指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网络平合作为网络货运经营的直接载体,线上能力认定是对其网络平台相关能力的认定,如企业的网络平台更换,应对其新网络平台重新开展ICP、三级等保及相关线上能力的审核及认定。严禁企业私自更换系统,故意逃避审核及认定。

四、兰陵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请代理服务商

企业在进行网络货运资质申报时,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兰陵网络货运平台资质申报找好伙伴客服了解更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