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4-05-15 15:49:32
阅读量:299
为适应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趋势,优化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水平,推动荆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荆门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1、企业注册荆门。
2、依法纳税。
3、取得网络货运资质的企业。
1、推动电商物流数据互联互通,支持本土物流企业建设2—3个具有一定水平的网络货运平台,降低综合流通成本。
2、对在本地年缴纳1000万元以上运输增值税的自建网络货运平台,视缴税额给予最高60万元的奖励。
本支持政策除已明确由市级财政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外,对电商园区、企业等的支持、奖励资金按照市、区5:5,市、县(市)4:6的比例分担,具体申报办法另行制定。
本支持政策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网络货运平台税收政策优势凸显,给税务筹划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好伙伴网络货运平台服务商研发专属平台,满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三个指南,为企业提供网络货运免费申报、技术支持、生态圈对接、运营帮扶、省部级监测平台无缝对接等一站式服务,关于荆门更多网络货运税收政策,联系好伙伴客服免费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