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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报指南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4-06-06 16:08:22

                        阅读量:366

一、双清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符合条件

我国《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网络货运”的前身系“无车承运”,“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标志着“无车承运”“互联网+货运物流”模式正式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阵营。双清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符合条件有:


双清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报指南


1、申报ICP/edi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信部令5号)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


3、公安局备案办理三级等保。


4、以互联网平台为载体,双清企业需要打造属于自己的网络货运平台。


5、双清企业平台接入省监测平台。


6、双清企业具备健全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适合网络货运经营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驾驶员和车辆资质登记查验制度、托运人身份查验登记制度等,设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7、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交互处理及全程跟踪记录等线上服务能力。

二、双清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请流程

1、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将网络货运申请人相关资料提交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厅"),并抄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湖南交通厅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的平台接入、运行维护及数据监测工作,对企业资质和线上服务能力进行复核,审核合格的书面上报省厅。


3、由湖南省厅开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在官网公示。


4、县级机构凭《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


双清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报指南

三、双清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报注意事项

办理/申请网络货运(除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

四、双清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请代理服务商

网络货运物流形态依托于网络货运企业的物流管理系统平台,好伙伴旗下研发的网络货运平台系统具备完善的物流管理系统功能,满足整车、零担、配送等大多数业务场景,可对绝大多数物流公司的业务管理提供支持,并建立专业网络货运资质团队,全程协助企业资质的申请办理,拥有40+的技术大咖,提供全方位售后实施服务、精细化培训,帮助合作伙伴建立网络货运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