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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报指南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4-07-10 16:10:39

                        阅读量:269

交通运输部规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在总结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行网络货运新业态,出台《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那么关于下面好伙伴来讲讲崇川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报指南。


崇川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报指南

一、崇川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符合条件

1、办理网络货运牌照的经办人身份证明。


2、在平台系统搭建过程中,系统开发单位、平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技术标准,参照《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06)、《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0-2006)、《信息安全技术 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2-2006)、《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3-2006)、《信息安全技术 服务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等技术标准建设符合信息安全和监管要求的网络货运平台。


3、提供纸质版崇川《营业执照》。


4、办理崇川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5、实时上报平台业务数据(条数要求各地方要求不一致,详情咨询好伙伴)。


6、编写崇川申报企业的答辩PPT。

二、崇川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请流程

网络货运经营者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


网络货运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按照规定向设立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经营许可。


网络货运经营者在省内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网络货运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登记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备案登记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5)分公司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


省外网络货运经营者在江西省设立分公司的,应提供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副本,并达到规定的线上服务能力要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留存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崇川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报指南

三、崇川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报注意事项

1、网络货运企业申请时必须提供真实信息,不得伪造;


2、企业须依法在在崇川纳税。

四、崇川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请代理服务商

越来越多的企业从各自的行业出发,积极参与到网络货运的业态打造,构建现代物流体系,网络货运平台一方面要发挥平台化、网络化优势,有力促进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联动;另一方面应持续发展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实现要素流动可视、可追、可控。好伙伴网络货运服务商为400+所服务的企业提供包括产品、技术和服务在内的全方位支持,聚焦网络货运牌照申请支持、业务发展协助和技术能力提升,全面推动企业智能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