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5-03-19 13: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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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交运规〔2023〕7号)要求,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经市道路运输局研究,现将本市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经营许可延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续条件
(一)经营许可延续信息表(原件);
(二)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应急预案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效期内的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税务机关合法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凡符合办理条件的企业可携带上述材料前往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办理。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1004室,办理时间:每周一、周四上午9:00至下午4:00。
特此通知。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