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车承运试点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截至目前,29个省(区、市)供筛选确定了283个无车承运试点企业并报部。
无车承运有限公司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名单上283个无车承运试点企业可直接开设分公司到经济开发区,去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有限公司(新设立有限公司、分公司)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享受地方留存(50%)中的50%—70%
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奖励地方留存30%—50%,所得税核定征收。
企业去经济开发区注册企业分公司,招商办可提供一站式服务,法人也可去经济开发区实地考察,可以对接经济开发区领导,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注:不论大小企业,如需实地考察,都可以直接对接经济开发区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