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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无车承运人后“高枕无忧”?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19-06-03 15:13:51

                        阅读量:254

众所周知,申请成为无车承运人就必须满足各地区的试点通知发布的各项要求,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成为无车承运人。那么对于已成为无车承运人的企业是不是就“高枕无忧”了呢?
 
截至目前,229家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资源整合能力显著增强,共整合社会零散运力215万辆,约占全国营运载货汽车拥有量的16%;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排名前20位的试点企业运费交易额达372亿元,占总交易规模的71.6%,物流市场结构加快向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运营效率大幅提升,试点企业平均等货时间由2~3天缩短至8~10小时,较传统货运降低交易成本6%~8%。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试点成果,充分发挥试点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交通部对无车承运人进行监管,这对于货主、司机、无车承运人都是有极大的影响,促进无车承运人的健康发展。

监测系统结构图如下:


通过对无车承运人的监控货运真实数据。“无车承运人”平台车辆的运行轨迹可证明票货的真实性。
 
那么都是谁来监控监测呢?
 
在各省发布的试点通知时,需要递交无车承运人试点申请表,报送至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按照《浙江省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运行监测平台接入指南》要求申报企业与省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运行监测平台的数据互联,完成接入改造,数据稳定15日后,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出具纳入监测证明。这也成为申报企业取得纳入监测证明的试点许可条件。所以在这项要求可知,由交通部统筹、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重点督导,还有企业自身的严格要求及配合省级与部监测的反馈进行整改。
 
监测内容有哪些呢?
A、运输资质的审核:车辆、司机(实际承运人)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条件。
B、运输业务监测:运输订单的真实性考核。
C、服务质量及信用监测;
D、运输交易订单的绩效监测;
E、监测及异常情况处理


以上几点都会纳入对无车承运人企业的综合评估范畴。交通部将根据监测平台统计的各试点企业进行考核,对异常率较高的企业进行整改,对于试点企业拒不整改的则取消其试点资格。
 
所以已是无车承运人的企业须按照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运行,还需符合国家各地区要求的条件进入监测,并且按照这些条件来审核货主、车辆及实际承运人的资质。保证物流运输市场有序进行,促进货运行业的健康发展。但与此同时,国家对试点期企业也会给予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