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4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湖南省的网络货运经营者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通知》中指出,对于拟申请网络货运经营的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地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管职责的机构提交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请材料,其中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相关手续,涉及经营其他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符合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在作出初步认定前,应当征求省通信管理局意见,取得其认定结果。
网络在线服务能力的货运经营者应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取得公司与网络货运经营者名称一致的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
二、取得公司与网络货运经营者名称一致且符合对信息系统的安全级保护国家要求的三级等保。
三、网络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控系统。
四、具备以下线上的功能。
1、信息发布
托运人、实际承运人真实信息正常发布与真实性
2、线上交易
利用平台组织货源、车源,保证车源、货源的真实性,生成电子运单,实现线上交易功能
3.实时监控
平台应对运输车辆运输轨迹,司机动态进行实时监控。应记录含有时间和地理位置信息的实时行驶轨迹数据;实时展示实际承运驾驶员、车辆运输轨迹,并实现实际承运人相关资格证件到期预警提示、违规行为报警等功能
4、线上支付
平台应该注销和解,交易明细等功能,生成单独流水,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资金
5、咨询投诉
平台应具备在线咨询,举报投诉,结果反馈等功能
6.在线评价
网络平台应该进行检查,实际承运人的信用评分和评价功能
7、查询统计
平台需具备信息查询功能,其中包括运单,资金流水,运输轨迹,信用记录,投诉处理等信息分类分户查询以及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8、数据调取
平台应具备交通运输单位、税务单位等相关部门调取数据的条件。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的线上服务能力需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认定,认定合格的,认定结果需开具证明或在省级交通运输请客部门官网公示。
在互联网时代的网络货运,只有把线上功能完善,才能更好的服务客户,网络货运核心顾名思义:在网络上进行的货物运输交易,所以网络货运的核心是线上服务。且从湖南省对网络货运补充通知中可看出线上服务对网络货运经营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