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了2019年之后国家就把无车承运正式改名为网络货运,改名之后网络货运税务政策福利更加倾向于促成全国高效物流的发展。在企业运营过程中虚开增值税被查后果非常严重,本文也为大家整理了遇到虚开增值税被立案调查情况。
一、交通部委对网络货运有什么税务政策
1. 完善法律保驾护航
交通部不断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为网络货运发展提供保障,网络货运经营管理办法出台就是为了有效解决货运经营者在配货理货方面的操心事、运费结算方面的烦心事、税收保险方面的揪心事,实际情况表明网络货运的诞生实实在在的解决了配货方面,司机的运费结算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解决。
2. 平台标准化
标准化网络货运平台搭建,完全满足申报要求,助力企业申报无忧!提供极具优势的财税政策扶持,网络货运税收政策,提供财税政策扶持,最高返100%,帮助企业控制税负成本,帮助税负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高效解决网络货运进项获取难题!
3. 发票代开免费
相关文件规定网络货运企业代开专用发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否则不得作为网络货运企业。
4. 明确增值税进项抵扣
在网络货运经营中企业需依法依规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虚开虚抵增值税发票等扣税凭证,需要按照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来记录和保存相关涉税资料。有了国家政策对税务方面的优惠与扶持,相信网络货运的发展会更加的顺利与快速。
二、六起虚开增值税被查
1.经查,该公司实际经营负责人潘某为赚取开票手续费,在没有购销业务的情况下,分别于2015年6月、7月及10月向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125份,涉及金额合计1217.58万元,增值税合计158.28万元,价税合计1375.86万元。目前,税务部门对该公司开具的1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为虚开,处以罚款30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经查,为通过虚开发票获利,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以支付高额工资、购买住房为诱饵迅速笼络一批犯罪团伙成员,先后使用他人身份证在重庆、安徽注册成立7户商贸企业。在没有任何实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5.5%-6.8%的开票费为目的向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税务部门对涉案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依法确认为虚开,并将涉案犯罪嫌疑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经查,为通过虚开发票获利,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以支付高额工资、购买住房为诱饵迅速笼络一批犯罪团伙成员,先后使用他人身份证在重庆、安徽注册成立7户商贸企业。在没有任何实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5.5%-6.8%的开票费为目的向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税务部门对涉案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依法确认为虚开,并将涉案犯罪嫌疑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经查,26户企业以虚构农产品收购业务向下游用票企业无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14年11月17日至12月4日,26户企业共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08份,金额2.49亿元,税额3240万元。目前,税务机关已将26户企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抓捕犯罪嫌疑人6人,移送检察院起诉6人,其余犯罪嫌疑人还在抓捕中。当地税务机关已及时向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截至目前,共挽回国家税款损失680余万元。
5. 经查,2015年3月至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聂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虚假身份证明文件在马鞍山市成立了16家商贸企业,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主动与犯罪嫌疑人何某取得联系,以支付开票费的形式,从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等10余省市取得品名为“黄金”的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462份,共计不含税金额17.61亿元,税额2.88亿元;为赚取差价,又与犯罪嫌疑人周某取得联系,向安徽、天津、河南、河北等20余省市264户企业虚开品名为“铅”“钢材”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4910份,共计不含税金额16.56亿元,税额2.81亿元。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其中5人被批捕,9人被取保;另有2人在逃。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
网络货运税务政策福利给予非常大的优待,而其中主要目的是为了高效解决货物匹配问题、发票难开问题。并在相关文件也是明确企业代开专用发票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且对乱开,多开增值税发票也是非常严格进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