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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平台=开票平台?你真的了解吗?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1-10-25 14:10:02

                        阅读量:327

最近,小编发现不少粉丝存在这样的误解:网络货运平台=开票平台,如果你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网络货运平台到底是什么?
 
网络货运是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等背景下的时代产物,前身是“无车承运人”。2016年9月1日,交通部出台相关《意见》,在全国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试点方案给予“无车承运人”颁发道路运输许可证。
 
2019年09月09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进入网络货运时代。
 
在营改增试点未推行前,物流运输企业缴纳的是营业税,由于票据对于上游企业只有凭证的价值,所以上游对票据没有太多要求,但营改增以后,发票变成了可流通的钞票,上游企业拿到票可以直接用于自身的抵扣,所以发票一下子变得尤为重要。
 
众所周知物流运输企业向下只有油、ETC、买车相关发票可以起到实质性的抵扣,而油的发票本身获取难度就大,且对税率降低的作用也效果甚微,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所以企业只能通过找第三方合规合法开票降低自身承担的税负率。
 

 
另一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物流运输企业均存在外协用车的情况,司机运费如果也要作为应税收入的话,由于司机本身提供不了发票,导致企业连账都做不平,甚至导致这部分成了企业所得进而承担企业所得税,当然肯定不可能按照这种方式去处理,但是如何将企业在账上的钱付给个体司机,这就成了并发性问题,实际操作中企业都是用一些非税收入获得的现金处理司机运费,税点再另寻他法。
 
另外就是通过一些私账来做腾挪,但是现在国家对于私账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管控已经非常严格,这个口子也在逐步收紧中,营改增后非税收入其实是大幅度降低的,所以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找第三方开票来解决和司机之间公对私付款的问题,也成了刚需。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2019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纳入试点的网络货运企业经批准可以为符合通知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政策的出台解决了货车司机的人工成本开票难的问题。此文件一出,业内不少人直接就把无车承运人和开票等同一起。
 
不可否认,助力货运行业税务合规的确是网络货运平台的重要价值之一。
 
但网络货运平台诞生的实质意义是在承运过程中实现交易管理智能化、运输流程场景化、以及税务链条合规化、通过网络货运平台的聚集效应,提高物流行业运行的效率,降低整体的运输成本,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经过3年的试点,网络货运已成为物流行业颇受关注的重要领域,是构建现代物流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了解更多网络货运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