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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5-01-02 10:22:16

                        阅读量:423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交运〔2024〕12号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关于《福建省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交通强国福建先行区建设,健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促进物流与产业融合创新机制,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为主线,推进要素融合、资金融合、政策融合,深化货运体制市场化改革,统筹港口与铁路规划,持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有效支撑服务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到2025年底,多式联运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全省铁路和水路货运周转量比2023年分别增长6.3%和8%,公路货运量占货物运输总量比重较2023年下降2.5%;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新培育10条以上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线路;营运车辆、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分别降低5%、3.5%;福州、厦门等省内主要港口利用疏港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煤炭、铁矿石等大宗货物的比例力争分别达到60%、72%以上;交通物流单位运输成本比2023年下降1.5%。


到2027年底,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力争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全省铁路和水路货运周转量比2023年分别增长13%和15%,公路货运量占货物运输总量比重较2023年下降4%;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累计培育30条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线路;福州、厦门等省内主要港口利用疏港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煤炭、铁矿石等大宗货物的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交通物流单位运输成本比2023年下降2.5%。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基础设施一体衔接


1.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速公路网、普通公路网、城市快速路网融合衔接,加快推进沈海高速泉厦段扩容工程、京台复线延平至闽侯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在沈海、京台、福银、莆炎、甬莞、沙厦等国家高速福建段实施一批“一主一备”项目,确保高速公路主通道在灾毁、拥堵等情况下有普通公路迂回替代线路。加快推进疏港公路建设,新建莆炎高速公路埭头至湄洲港段、古雷疏港高速等项目,构建综合高效的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


2.推动枢纽场站衔接。深入推进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加快建设“一群九组团”综合货运枢纽体系。打造海铁联运枢纽,加快建设厦门前场、福州江阴、泉州黄塘、武夷山陆地港等项目;打造江海联运枢纽,加快建设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临港物流园等项目;打造航空物流枢纽,加快建设厦门航空基地货运站(商舟物流园)、晋江机场货运基地、厦门新机场货运区工程等项目;打造骨干物流集聚区,加快建设连江物流城、厦门前场物流集聚区、翔安物流集聚区、后井地块多式联运智慧物流中心、泉州南翼新城物流枢纽等区域、项目建设。以厦福泉补链强链城市为基础,推动周边地市加快建设延链项目。


3.推进港口铁路衔接。加快建设福州可门、宁德白马、漳州港尾、远海码头等铁路支线项目及福州港后方铁路通道项目,及宁德漳湾港铁路专用线、福州长乐区松下港铁路专用线等疏港铁路项目,提升港口后方铁路通道能力。减少高铁“客货不见面”对铁路货运影响,挖掘向莆、衢宁、浦梅(建冠段)、兴泉等铁路运能,实施鹰厦线三明、华安城区段改线等工程,推动厦门海沧经安溪接兴泉铁路建设,加强沿海港区与后方铁路货运通道衔接。加快漳平市公铁联运智慧仓储物流园区铁路连接线等项目建设,推进铁路专用线进港区、连园区、接厂区。   


(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铁路建设发展中心,省邮政管理局、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中铁南昌局集团,省高速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多式联运提升


4.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推进港口、铁路经营主体采取多种形式的合作经营模式,打造多式联运公共平台,实现铁路与港口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公铁、公水联运全流程服务,形成以江西、福建为腹地,服务网络向内陆省市延伸。


5.深化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积极开辟衔接向莆、衢宁、兴泉等干线铁路的海铁联运精品线路,培育内陆延伸至江西、湖南等省份,海外覆盖东南亚、欧美具有福建特色的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线路。推动有条件企业开展基于多式联运单证的金融服务,支持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探索赋予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


6.完善联运相关标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完善集装箱多式联运电子数据交换规则、多式联运服务质量评价准则等,促进联运市场规则统一化、标准化。推动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若干措施,健全完善运输组织、应急处置和操作指南


7.提供多元化的多式联运服务。增加35吨敞顶箱使用频率,实施煤炭、粮食运往闽西北、江西、湖南等内陆地区集装箱项目。在厦门港、福州江阴、泉州石湖推广“船边直提”和“抵港直装”业务模式,开通支线“四定”航线(定起讫站点、定途径线路、定每日班次、定发运时间),加强内外贸货物运输网络互联互通。


8.构建“海丝”陆路运输大通道。构建陆海天网协同的立体互联互通重要枢纽,推动形成“闽台至成渝”为主轴的东南方向运输大通道,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全面开放格局。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丝路海运”港航扶持政策作用,巩固提升“丝路海运”品牌影响力。加快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扩大完善海外仓布局。围绕福建—江西—湖南、湖北等主要货运通道,引导大型物流、港航企业在内陆布局揽货网点,在内陆铁路货场设置提还箱点,大力组织我省沿海港口与江西、湖南等内陆腹地间“重来重去”运输。   


9.稳步提升港口枢纽能级。加快建设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增开航线航班,吸引集装箱货物经我省港口中转,做大集装箱国际中转业务。逐步调整海沧、东渡港区散货泊位为集装箱泊位,提升国际集装箱干线港地位。建设福州国际深水大港,稳步推进福州港江阴港区集装箱泊位以及罗源湾可门大型干散货码头的连片开发及整合,推进罗源湾港区至后方封闭皮带廊道项目建设,提升港口综合竞争力。


10.构建跨境联运通道。加密对台对东南亚电商双向投递线路,优化省内陆地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通关、金融等服务。畅通公铁水空联运通道,吸引四川、湖南、湖北等内陆跨境货物在我省集散,构建联接台湾与中西部的快速通道走廊。建设升级全省“单一窗口”,积极推动海关、边检、海事等查验单位联合登临检查,推动船舶远程智慧电讯检疫,提升货物流转、通关效率。推广应用“跨境一锁”业务模式,推动闽粤港澳区域协作发展。


(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铁路建设发展中心,福州海关、厦门海关、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中铁南昌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铁路运能挖掘


11.科学制定海铁联运价格策略。协调出台海铁联运价格支持政策,参照周边路局,实施灵活的铁路价格调整策略,对全程提单中转重箱的空箱回程运费,享受空重联运的优惠;根据客户需求和铁路场站能力不同,为海铁联运船公司制定个性化集装箱空箱免费堆存方案,满足船公司堆存需要。


12.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支持大型企业大宗货物“散改集”,推动发展海铁联运快速化、品牌化产品,在江阴港、可门港等地后方铁路货运站,培育向塘发往厦门港海铁联运“天天班列”等全货运“五定”铁路班列。优化铁路运行图,加密货运班次,根据实际需求改造铁路支线及相关货场。铁路部门建立运价协调联动机制,通过联合营销、“一企一策”“一货一策”等方式提升联运竞争力。   


13.打造联运精品线路。在全省遴选三明、漳平到厦门港的海铁联运班列、漳泉厦地区开往成渝的定点班列等10条左右联运品牌线路,加快培育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龙头骨干联运全程物流服务经营人。


(省发改委、商务厅、铁路建设发展中心,中铁南昌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要素、政策融合


14.加快要素融合。加快推动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企业,通过股权合作、数据交易、资源置换等市场化机制,依法依规共享多式联运数据。支持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和服务区周边,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高速公路中转货运场站和物流服务中心。鼓励依托城市铁路场站、公路客运站、城市公交首末站等资源延伸拓展快递收发分拣和城市物流配送等服务功能。完善以县域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交通运输融合发展的机制和政策,用好客货邮融合省级奖补资金,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建设乡、村客货邮融合站点,开通客货邮融合线路,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15.加快政策融合。用活用好“丝路海运”专项扶持资金,按当年度经我省沿海港口进出的海铁联运集装箱重箱数量,对实际承揽海铁联运集装箱的企业进行分档奖励。持续用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政策,加大对联运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支持力度。用好大规模设备更新配套政策,提升运输煤炭、铁矿石等大宗货物绿色疏运比例。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支持,出台支持多种运输方式协同、提高综合运输效率、便利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通行等政策,加大多式联运政策支持力度。


(省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中铁南昌局集团、省邮政分公司,省高速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运输信息化建设    


16.优化物流市场营商环境。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提升行政审批事项“跨省通办”便捷度。加快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和“数据最多采一次”。拓展道路经营许可证网上办理服务,实现经营业户、营运车辆、从业人员业务全覆盖。推进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一件事”办理。推动道路运输公共数据依法依规汇聚、治理、共享,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开展道路货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构建“政府+市场”征信体系新格局。


17.推动联运信息互联互通。促进网络货运创新发展,促进“公铁水空”多种运输数据联通共享,深化联运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福建港口物流信息平台、厦门港智慧物流信息系统升级、厦门新机场货运信息化系统工程、福州港智慧港平台、石狮多式联运智能应用平台V2.0等信息化项目建设,实现管理运营数据化、产业链条互联化。推动铁路、港口建立信息系统交互和数据开放机制,开放订车订舱、车次航期、到发站(港)、场站作业、定位轨迹等信息,支撑自动推送、智能交换、实时交互等服务功能。


(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数据管理局,民航厦门监管局、中铁南昌局集团,省大数据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交通物流提质降本增效体制,明确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抓好五项重点任务;要重视新增多式联运项目,依法保障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盘活闲置交通用地资源,对支撑运输结构调整的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查、审批;要将运输结构调整推进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力促运输结构调整出真招见实效。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