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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网络货运企业经营运行监测情况的通报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5-04-18 14:28:05

                        阅读量:498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网络货运企业:按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我局依托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对全省网络货运企业经营运行情况监测分析,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1、基本情况


(一)网络货运企业基本情况截至 2025 年3月31日,全省共有35 家企业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资质(详见附件1),其中在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激活应用的企业34家(海口4家、三亚5家、儋州18家、澄迈6家、文昌1家),未在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激活应用的企业1家(陵水1家,海南惠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网络货运单据传输情况2025年第一季度,全省有8家企业(海口3家、儋州2家、三亚2家、澄迈1家)上传单据,27家企业(海口1家、三亚3家、儋州16家、澄迈5家、文昌1家、陵水1家)未上传单据,上传单据的企业占比为22.86%。整合车辆139350辆次(去重后7603辆次)、驾驶员8074人次(去重后2949人次),完成运单163575笔、资金流水单162011笔,累计实现货物运输量5502303吨,合计运费307674526元(详见附件2),运单量、货运量、运费较2024年四季度环比分别下降 27.74%、24.67%、36.81%。


2、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激活应用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海南惠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陵水)已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资质但未在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激活并按要求上传单据。


(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物易云通(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澄迈)、海南新鹏程物流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儋州)等2家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


(三)单据上传不完整。35家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资质的企业,只有8家企业上传单据,绝大部分企业长期没有上传单据。上传单据的企业中,尔林免科技(海南)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三亚)只上传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没有上传运单和资金流水单;海南道之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三亚)只上传运单,没有上传资金流水单;海南税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澄迈)、海南五八到家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海口)、中企安信(海南省)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海口)的部分单据未按《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数据交换接口规范》和《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代码集》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导致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未能正常接收(详见附件3)。

(四)单据质量不高。单据的经营合规性指标偏低(详见附件3),存在未对车辆、驾驶员和实际承运人的运输资质进行有效审查进而委托无资质或资质不合规的车辆、驾驶员承担运输任务的风险。


1.五家企业的车辆资质合规率低于阈值(90%)。车辆资质合规率最低的企业是海南道之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三亚),其合规率为45%,主要问题是没有上传车辆基本信息。


2.两家企业的驾驶员资质合规率低于阈值(90%)。驾驶员资质合规率最低的企业是海南道之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三亚),其合规率为79%,主要问题是没有上传驾驶员基本信息。


3.四家企业的实际承运人资质合规率低于阈值(90%)。实际承运人资质合规率最低的企业是中企安信(海南省)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海口),其合规率为0%,运单的实际承运人均填写平台企业名称,而不是实际完成运输的经营者信息。


4.两家企业的资金支付正常率低于阈值(60%)。资金支付正常率最低的企业是海南道之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三亚 ),其正常率为0%,只上传运单,没有上传资金流水单。


3、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相关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和督导。一是督促企业按要求上传全部单据,严格资质审核,加强运输过程安全管控。二是运用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加强对企业上传运单相关资质信息的比对校验和交易闭环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单据,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二)对标问题,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相关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的监测结果,对故意逃避监管、运输安全监管不到位、虚构交易结算信息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一是陵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海南惠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在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激活应用情况进行核查,督促企业按要求激活,如企业已退出营运,应督促企业及时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二是澄迈、儋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核实物易云通(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海南新鹏程物流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证逾期情况,督促企业尽快向证件核发部门申请换发,换发时应对经营资质条件进行复核,未及时换发的要协调证件核发部门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基础数据清理更新工作的通知》(琼交运输〔2024〕492号)要求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是海口、三亚、儋州、澄迈、文昌等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长期未上传运单的网络货运企业的监管,逐一核查企业是否符合许可条件、是否具备服务能力,是否按要求开展网络货运经营,是否存在未按要求上传单据等情况。对不符合许可条件、不具备服务能力的要督促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应协调证件核发部门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是海口、三亚、儋州、澄迈等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附件3的运单合规性情况,及时核实数据异常情况并排查是否存在委托无资质或资质不合规的车辆、驾驶员承担运输任务的情况,杜绝信息漏填错填、虚报运单等现象。请相关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于6月20日前将上述问题的核查和处理情况以正式文报送我局,未按时反馈的将在下个季度进行通报。


联系人:何晖、周天亮联系电话:66113971。


附件:1.2025年第一季度网络货运企业基本情况表


       2.2025年第一季度海南省网络货运企业业务规模统计表


      3.2025年第一季度海南省网络货运企业合规性统计表


海南省道路运输局


2025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2025年第一季度网络货运企业基本情况表


1

附件2:2025年第一季度海南省网络货运企业业务规模统计表


2


附件3:2025年第一季度海南省网络货运企业合规性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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